房子的继承等权利问题
更新时间:2010-05-22 10:05:32
问题描述:
您好 我父亲的房子在北京农垦管理干部学院,是单位的福利房。父亲大概97年再婚,房子是父亲婚前付款购买,婚后付清余款的。大概婚前是一万一,婚后付7千元。
去年父亲去世。生前有言:父亲的房子给自己的儿子,老伴的房子给她的女儿,老伴房子已经卖掉,给自己女儿。现在父亲去世,老伴要求卖房,分到一半,然后再按法律继。
可以按房款付给的婚前婚后,分配比例共有和继承吗?继母有权居住这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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