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是不是给公司利益带来了损害?算不算违法?我可不可以不签竟业禁止协议?
更新时间:2010-05-21 13:48:08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未上市的股份公司的小股东,兼公司副总经理,和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保密协议。2月份我书面辞职,公司不同意。30天快到了我要求公司派人和我交接,公司不肯。满30天我写了交接报告递给公司后离开了公司。现公司要求我不能持股,低价收回并签订竟业禁止协议。我的辞职是不是给公司利益带来了损害?算不算违法?我可不可以不签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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