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公证的赠与协议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0-05-21 11:05:34
问题描述:
儿子结婚后,我们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为了不让房子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前我们和儿子签了一份房产赠与合同,然后直接以儿子的名义签了购房合同,房产证也是儿子的名字,这份赠与合同当时没有去公正,现在因为夫妻感情破裂儿子提出要离婚,媳妇提出要分这套房子。请问这套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份赠与合同现在还能去公正吗? 当初签这份赠与合同时,由于顾忌给儿子的夫妻关系造成阴影,所以有意瞒着儿媳妇,只是说:“这套房子是我们买的,财产归我们,你们可以无偿居住”。一旦对簿公堂,媳妇能不能以不知情为由否定这份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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