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酒厂路北规划改造拆迁
更新时间:2010-05-21 19:44:07
问题描述:
我们拆迁户在2010年四月看到拆迁公告,上面只是说让我们拆迁户去登记,并没有说把我们安置在哪里,所以我们都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登记,现在建设局又发布了一拆迁公告,让我们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我们那里肯定属于商业拆迁行为.因为路已经改造.请问一下是不是政府需要用哪块地就可以拆迁,不管老百姓是否同意.我们现居住地是2003年才建起,再拆已是第二次拆迁了.真搞不懂,政府当初是怎能样规化的.现问一下我们现在按法处女地和序应怎么才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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