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上诉离婚,对我的利大于弊吗?
更新时间:2010-05-19 17:08:14
问题描述:
他没主见,脾气也特坏,经常不分场合说打就打说骂就骂,他对我的人格身体名声伤害和对我家人的污蔑是众所周知的。去年孩子半岁时,因为他在城里的在大街上打我,我一夜未归,他在电话中打孩子威胁我妈说我要是不立马回去就打死孩子。后来他到我妈学校里,指着孩子青紫的小脸说昨晚因为孩子饿醒哭了耽误他睡,他打孩子用被子捂孩子说差点把孩子捂死了。3月份他又在大街上逼我离婚。他协议书都写好了,无共同财产债务,孩子他养跟我无任何关系没有探视权,只要我不进他们家门。正式协议也是按他的意愿起草的。我签字了,他说协议内容他啥也没得到丢下孩子要走。他有6间门面,盖房借约6万。可是没房产证。他现在不承认有共同财产。但是众所周知是他的房子。现在孩子出麻疹,他父母不愿给他带孩子,我也却实不能再和他过了。他昨晚又说协议离婚,他说给孩子找了个新家,但是不允许我过问任何情况。我不同意。我让他一次性给4-6万我带孩子,他说除了钱啥都行。他急于离婚,逼我尽快协议离婚,还威胁要我死,给他家人带他不放心,我更不放心,我想要了孩子,所以我想问问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我直接上诉,在财产和债务和扶养费方面等等对我和孩子有特别照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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