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到房产局咨询后得知退房需符合国家规定(房屋质量问题,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有没有必要向法院提交诉讼?
更新时间:2010-05-18 06:13:45
问题描述: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于4月20左右在江夏区购买了一套总价44W的住房,于22号交齐了首付两成的九W。当时签订的合同是首付两成, 五月开头时候开发商通知我首付提到了三成,须补齐首付才能办按遏。 我想退房,但被告知我所购买的住房已于江夏房产局备案。如果要退房需要房产局撤消备案,,但到房产局咨询后得知退房需符合国家规定(房屋质量问题,大小不符合国家规定,家里有重大事情发生急需用钱等等)但里面没有我能符合的条件,,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有没有必要向法院提交诉讼? 另外我听说现在出的新政策外地在汉购房需一年以上社保,我是荆州那边的,,如果真把还有的一成款交齐后按遏还是办不下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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