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居分手问题
更新时间:2010-05-17 17:47:28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和我老公在一起三年了,有一个女儿才几个月,当时因为我不到法定婚龄,所以一直没领结婚证,现在,我们感情出现了问题,他跟我提出了分手,说他愿意抚养孩子,可我不愿意离,请问我们的关系受法律保护吗, 就是分,我也想要一些经济补偿,我有权力向法院申请补偿吗,还有,我听说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可以分配,但是,现在的共同财产,有一辆车,但车是买别人的,户主是别人,中间只是签了一个转让协议,这个协议也是我老公拿着呢,银行卡他也拿着,我知道上面有钱,有的是老公的,也有别人的,是合着做生意用的,现在这些钱他也转出去了,我也没证据证明这些钱是他的,那么,这些钱,还有车,虽是共同财产,但我能分到一半吗?如果他现在再和别人领结婚证结婚,我能告他们吗?他们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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