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赡养和继承
更新时间:2010-05-17 15:33:00
问题描述:
父亲38年前去死,母亲未再婚,也无工资收入,原本兄妹七人每月每人出30元生活费。16年前因城市改造被拆迁,原有房56平方,现在新房面积70平方,所有差价有我出资,老母亲和我生活在一起,一切费用都是我出,姊妹给老人的钱是老人的零花钱。房产证也就办在我本人名下,老人给我办了有赠与证书。老人今年85岁了还健在。
现在大姐6年不给老人生活费了,理由是:她是家里的老大在家孝力最多,不出生活费适应该的。并向我提出要房屋继承费14000元{这是按家产人均7平方得来的数字}这个钱我该不该出?母亲该不该区法院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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