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后续治疗费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5-16 23:04:27
问题描述:
我母亲于2009年2月28日出车祸,肇事方负全责,在保险公司的协助下与肇事方签署赔偿协议,在执行时保险公司的上一级拒绝按照协议上的金额赔付,被迫无奈的情况下走诉讼途径,在2009年12月一审时对于后续治疗没有给予支持,我提供的证据是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1.继续治疗,2.约需治疗费3.5万".因为出具日期为5月23日,出院为6月2日,法院以出具证明时还在治疗为由不予支持,二审时提交了一份10月份的诊断证明:"需要继续治疗",二审法院以之前的诊断证明没有写明是后续治疗为由不予支持,对于提供的第二份诊断证明没有采信.
现在想问继续上诉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需要提交哪些新的证据.如果上诉写成继续治疗费(不说是后续治疗,因为出院时还没彻底好,只是想回家自己买药治疗)是否有可行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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