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款拖欠问题
更新时间:2010-05-17 12:58:37
问题描述:
购房人协定42万8千购买我的旧房的,我把手续都办好了就是剩下搬迁这个手续,他已经给我42万了,剩下8000元说我搬迁了就给我。然后合同是这样写的,前面写着当我搬迁了就给8000元,后面写着“如果在5月10日前没搬迁出去的话,后果自行承担责任。”大家都盖了指纹。那时候我第一时间就办理搬迁手续,但是由于公安局要15天的工作日,我于5月12日才搬迁成功,然后他就说我迟了2天搬出去,他不给钱。(他之前没有打电话或者发短信叫我快点办理好,而且合同说的是后果自行承担责任,这个很大漏洞,根本就没有说迟了日子就可以不给钱。)我该怎么做。我去法院告他能拿回8000元吗?成功率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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