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更名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0-05-14 17:32:14
问题描述:
婚后买的房子,全写丈夫一人名字,有产权,但单位一直没办。购房协议上写丈夫一人名字,其中一套房子有公婆赞助的钱。丈夫把购房协议等原件放在公婆那。妻子总担心丈夫偷着卖房子,或者后补房子赠与给丈夫一人。如果后补房子赠与给丈夫一人,如果以后离婚,这两套房还算是夫妻共有财产吗。妻子要在丈夫单位的房产科进行登记,将妻子名字做个登记、备案。请问这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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