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不予受理。县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何理由?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更新时间:2010-05-14 05:58:55
问题描述:
一)2000年12月,甲渔场发现鱼塘中的鱼大量死亡,经县环保局调查、采样分析后认定,造成鱼死亡的原因是渔场上游的乙化工厂排放大量未经处理的含有毒物质的废水所致。甲渔场要求乙化工厂赔偿损失未果,请求县环保局进行处理,在县环保局调解下,甲、乙两家达成赔偿协议。事后甲要求乙予以赔偿,乙借故推脱。甲要求县环保局对乙进行强制执行,县环保局予以拒绝。2002年1月,甲以县环保局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不予受理。
问:1、县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何理由?
2、甲为了获得赔偿,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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