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我有权要求居住吗?
更新时间:2010-05-12 22:02:35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是在2001年结的婚,2002年女儿出生,我老公在认识我之前从单位分了一间宿舍,当时的情况是教委出钱,村里出地盖的房,为了解决老师生活困难无房居住的问题。当时老师们都和村里签了无条件迁出的协议,而且每月还要交一百元房租。现在我老公和本校的一位女老师共同生活,已经半年不回家了,他要求离婚,并要我搬出宿舍回娘家居住,现在宿舍要折迁,如果分房或分钱我能要一半吗?
我从网上下载了我老公手机通话清单和短信清单,如果我老公起诉我离婚,法院会认同他有第三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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