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购房后未登记产权又卖给刘某,李某还有拒绝追认刘某处分房子的权力吗?
更新时间:2010-05-10 22:11:23
问题描述:
刘某买自己租住的商品房借李某的钱,双方约定:先以李某名义买房产权归李某,刘某按约定还款李某转交购房手续,由刘某去变更过户,房屋归刘某所有,一切费用有刘某负担,刘某逾期未还,应无条件腾房,房屋归李某。后双方都履行了约定。刘某居住五年后又把房子卖给田某,又把李某的购房发票和李某刘某的约定协议转交田某备办证使用。后因房价上涨刘某卖房反悔,又串通李某共同要求确认刘某与田某签
定的协议无效,请问?李某未依法登记产权是权力人吗,李某有权拒绝刘某处分房子吗,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