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买房定金能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0-05-09 10:57:14
问题描述:
我今年4月10号在昆山市花桥镇看好了一套房子,与中介、甲方签了一份三方协议。协议规定5月10日签订买卖合同,过户,我要交首付,甲方加急办理产权证等材料(甲方房产之家没有产权证)5月10日前办理完,并约定我需要贷款的数额。和给中介的贷款服务费。并且我付了5万元的定金。但是4月20号左右国家出台房产新政。要求贷款要提供在当地工作一年的证明。我现在在上海工作不在昆山。肯定是没有证明的。4月28日甲方房产证办好了。但是农业银行对外已经暂停接受房贷申请,等政策细则出台后可能回复。中介方找到邮政银行可以接收贷款申请,但是要求甲方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甲方拒绝提供。4月29日中介找通过私人关系找到农业银行并把我的贷款资料送了进去,农行同意接受材料。目前正在审核过程中。但是10号的最后期限马上就要到了。我心里十分矛盾。如果我与甲方办理了过户后。银行贷款由于政策原因不能通过审批。我将有很多的损失。同时甲方房产过户后也存在我不能够付尾款的风险。基于以上原因我跟甲方协商是否能把过户和签约日放在贷款审批通过后进行。可是甲方不同意延期。如果我不能在规定时间跟他交易。我就是违约吧。真是进退两难。我该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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