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已付,合同未签,请问要得回首付么?
更新时间:2010-05-07 20:16:5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4月初看中了青浦的一套二手房,当场支付定金1.5万元并签下认购合同(算意向合同),一周后交付首付15万,因当时合同还没有就绪,房屋买卖合同就没有签;
然后国家政策下来,我买的那个小区房价也应声下跌,自己是首次置业,本来就借了一些钱付首付,所以现在想毁约。但房东说他用我的首付付了另一套房子的定金(5万),要毁约就要承担他的连带毁约责任。跟中介协商,他说我首付都付了,就算房屋成交了。
但是,对于买卖合同,我还没有签字,交易只能算协商中,我最多付违约定金了。
另外,他拿我的首付买房子,也没有告诉我,我要负什么连带责任呢。
请问各位专业人士,碰到这种情况,法律上我拿回首付只交违约金的可能性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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