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给支招
更新时间:2010-05-07 17:24:28
问题描述:
09年7月我父亲被邻居夫妇入院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害。事发当天已报警,行凶者当即逃离,过后没几天其行凶女自首,派出所以其有一个三岁女儿在哺乳期为由将其释放,之后行凶夫妇皆逃离。父亲多次找到公安部门要求对行凶邻居进行刑事制裁并给予民事赔偿,至今派出所仍以抓不到人为由不予理睬,请问此案件的诉讼时效为多久?从何时算起?是不是到今年七月民事责任就到期限了?其受害者应当怎么办?”
如果行凶者始终不露面派出所也积极不抓人,会不会小事化小大事化了呢?派出所已经立了案,请问律师该案件应该哪个部门管?当地派出所还是刑警队?还是其他的公安机关?派出所该不该把此事向上一级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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