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更新时间:2010-05-05 22:11:39
问题描述:
一女孩在一所瑜珈培训学校培训 经常参加该学校有偿的商业演出(与瑜珈培训无关) 与该学校其中一名老师(19岁)由老师骑着学校的摩托(无证驾驶 并且学校了解无证)带该女孩替学校无偿发放传单 (传单的内容是关于演出招演员培训)途中发生车祸 老师和女孩都入院了 发传单没构成雇佣关系吧?但是演出是被雇佣 传单的内容就是关于演出 这种情况 我们有没有权追究学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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