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求赔偿吗?我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0-05-04 20:09:07
问题描述:
我是从2008年10月开始在公司上班,一直到2010年4月30日,公司说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不用我上班了,既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上保险,只是在4月份的时候刚给我在另一个公司上了保险,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我又该怎么做?另:公司与商场导购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既没有法人签字,又没有负责人的签字,只有与商场签订联营合同时用的合同章,这种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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