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判女方抚养,已经两年了,女方一直不露面,也不给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0-05-02 17:32:29
问题描述:
与前妻共有一儿一女,女儿为二等残疾,现离婚两年了,当时女方为了争唯一财产,镇上的门面一间,经法院协商解决,判女方抚养女孩,门市归女方,男方每月再付女儿抚养费150元,儿子归男方抚养。当女方把房产过到她户下,就玩失踪至今,并声称不要孩子了,男方带男孩已在外地重新成家又生一孩子,负担较重。而与前妻之女一直由祖父母抚养,现祖父母年迈多病,无力再抚养,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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