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有想好怎么交涉所以我也没有提及现在国家政策调整,我收房后银行不给我放贷,能要求房地产公司给予我异地去购房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首付的5成房款4个月使用期间的利息吗?
更新时间:2010-05-03 10:07:28
问题描述:
2010年1月20日在异地首付5成购得一处带装修房产,合同约定是2010年5月1日交房,按揭到现在也没有批下来,期间咨询银行得知,由于该楼盘涉及“大改小”无法批准按揭。昨日致电售楼中心,说是因为没有通电所以要延迟到5月中旬才能交付,至于按揭迟迟批不下来的原因,他说他也不知道,说银行批下来会短信通知我。因为没有想好怎么交涉所以我也没有提及现在国家政策调整,异地购房停止办理按揭。
我的问题是:
一、如在5月中旬交房时,按揭依仍然批不出来,我收房后银行不给我放贷,我也一直不还房产商另5成房款,我可以将房屋出租吗?我这样做行的通不?
二、如在5月中旬交房时,房产公司提出说是我按照现在政策不能异地按揭购房了,要我补足余款,我没有钱一次性把剩余5成房款付掉,我该怎么办呢?
三、由于是该房产“大改小”原因直接导致按揭经过3个多月未能批准,期间正好国家政策调整,我无法按揭,我能退房吗(有与银行通话录音,银行经理提到是由于开发商办不下来小房产证)?能要求房地产公司给予我异地去购房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首付的5成房款4个月使用期间的利息吗?还有4个月房子涨价部分的差价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