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合同
更新时间:2010-04-30 15:55:1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在目前的公司工作已经九年半了,期间签过三次合同,原公司地址在广州,后公司迁到了宁波,我随公司迁到了宁波,目前合同已经到期,想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1)我的劳动合同分别是与广州与宁波两处公司签的,不知道这样的情况算不算无固定期限合同呢?
2)关于补偿,如我目前这种情况,公司方面的说法是只能补两个半月的工资,而不是十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是正确的吗?
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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