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半了,公司没有给我上劳动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0-04-28 15:58:38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机械贸易公司做行政。该公司有多个公司名,常用的是A和B名,(A名注册地址在海淀区,现在在丰台区办公,B名注册在丰台区)。我是2008年11月19日入职,公司是以A名招聘的。当初面试我的行政主管说是入职后3-4个就按规定交社会保险,2009年初该主管辞职。可是到现在还没给我交,我多次找公司总经理谈此事,他说不给交,但是公司以B名给部分员工交了社保,我说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每位员工交社保,他说,在北京不按劳动法办事的公司多了。最近公司新招了行政,新的主管把我的工作陆续的交由新来的行政做,我现在没有什么具体的工作可做。我现在基本工资1800,饭补10元/天,公司发工资是现金,只在领工资的时候签字,没有工资条。我现在有的材料:①该公司A和B名的公司资质复印件(加盖了公章)②我的入职表复印件(上边没有加盖公章)③考勤卡的刷卡记录(有A名)。我这些材料充足吗,我怎么做才能得到我应该得到的经济补偿?大概是多少?如果仲裁,我的胜算是多大,如果打官司,诉讼费用大概是多少?我想知道如果我主动辞职后,我能得到这些经济赔偿吗?如果是被动辞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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