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准备与我续约,赔偿金如何赔付
更新时间:2010-04-28 00:37:40
问题描述:
我是2007年5月中旬来到我现在的单位,我的合同是2010年5月中旬到期,但是公司现在因为成本原因,部门整合,不再与我续约,我应该拿到多少赔偿金呢?新的劳动法是从2008年1月1日执行,他们给我的赔偿是2.5个月的工资,意思是08年之前的就不算了,是不是这样的,我从新的劳动法里第47 条看到是赔偿工作的年限,是3个月的工资,我想请问一下,应该是2.5个月工资,还是3个月的工资,或是其他赔偿方法,他们是4月23日通知我不续约的。
谢谢您在白忙中看我的邮件,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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