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咨询
更新时间:2010-04-25 09:45:13
问题描述:
我们是08年3月份登记结婚的,小孩现在1岁半。婚前婚后就因为双方家庭的一些事情有争吵,有了小孩后,吵得更加厉害。她不尊重我,并且非常不尊重我父母亲。现在双方都觉得没法过下去了,只能协议离婚。现有3个问题想向律师咨询:
1、我户口在珠海,她的户口在武汉,当初是在武汉登记结婚的,现在是否可以在珠海民政局办理离婚?现在两人都在深圳。
2、双方无房产,工作不固定也不稳定。我现在属于无业状态。双方加起来存款估计14万,按平分原则,每人7万。钱基本上都在她手中,小孩她也不给我养,我也同意。但是关于抚养费,能否一次性付清,意思就是双方存款中的钱我都不要,权当小孩子的抚养费。协议中会注明,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抚养费不足时,可共同协商解决。另外会附上一份签收证明。这样行不行?
3、她是一个很容易变卦的人,如果协议达成并办理离婚了,她又反悔的话,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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