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费用问题
更新时间:2010-04-24 18:01:1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于2008年3月从交通银行贷款购买了湘潭国富芙蓉新城(十二中对面)住房一套,交纳了:房款、契税及房产代办费、房贷公证费、房屋抵押手续费、房屋维修基金、可视对讲、天然气安装费。于今年4月23日从开发商处领取了房产证,但同时又交纳了一些费用,包括:添加共有人110元、档案查询40元、登记费90元、测绘成果200元、抵押(图纸/档案)60元、产权代办费200元、国土证费用520元,以上费用共计1220元,开发商说是房产局收取的,但并未提供正规票据给我,在我多次要求的情况下提供了一张收据。其他邻居有的连收据都没有提供,我想请问,以上费用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们要如何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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