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赔偿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0-04-23 15:37:42
问题描述:
我的五菱之光面包车与摩托车相擦,使摩托车驾驶员受伤,衣物等破损(认定我主要责任)当天出于仁慈带摩托车驾驶员去医院花了七百多医药费,医院建议伤者休息10天,考虑到车被交警队扣留时间较久,我同意对方的私了条件,误工费等加衣物赔偿共计2500元,由于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当时只是在交警队签了协议就付钱给对方了,现在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医药费,其他费用一概不管!我的车除交强险外还有第三责任险和不计免赔!这样的赔偿是否合理?如果想得到相应的赔偿我们该具备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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