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费用报销
更新时间:2010-04-29 15:42:40
问题描述:
我是2008年12月25在南充上班受伤,当时清况是
[我是没签合同的临时工,刚干了2个月,由于当晚上了个通宵,而且安全措施没做好,致使本人从拌和楼上摔下受伤,腰1爆裂性骨在南充治疗后回攀养伤,因总公司是攀枝花的,公司要求在攀做工伤鉴定,后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8级,2009年9月把前期费用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和就业补偿金医疗补助金还有期间的费用结算了,后期费用公司答应后期付,但现在公司只支付后期治疗费,其他费用如在院的生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公司不管,请问那些费用公司应不应该支付,我还可不可以要求支付休养2个月期间的工资,还能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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