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中注明的规划中的花园
更新时间:2010-04-21 10:11:17
问题描述:
请问,我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房东的商品房出售合同中附件有这样一条:在规划中此房屋包含一庭院(面积为xx平方米),目前暂未实施。乙方同意待庭院实施时按甲方(上海某地产公司)有关庭院统一规划、有偿使用的规定实施。因为原房东这个出售合同签定于98年,那请问我现在是否有权利要求使用这个庭院呢,该附件是否有效。从物业得知的消息是现在庭院不能开。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