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用的纠纷
更新时间:2010-04-20 19:02:43
问题描述:
本人于1997年加入公司,于2010年3月7号离职.期间于2009年12月6号参加公司安排为期8天的培训,并与公司签定活同,培训回来后要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离职时不扣取培训费用.如不满一年按培训费用的双倍还还给公司.但是活同只有公司持有,在我离职后,因我爱人也在同一个公司工作,在发放工资的时候,公司决定扣出不够支付的培训费用为由,不发放工资给我爱人,因为在公司3年时间我的工资都只有1200到1300之间.而培训费用为1700,双倍就是3400,扣除我一个月的工资不够,就扣取我爱人的工资,我想知道公司的决定是不是合法,而我又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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