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她和那个男的又分开了,我现在要求协议离婚,能不能在西安上诉离婚?能不能把离婚上诉书寄到湖北民政局?
更新时间:2010-04-19 15:50:35
问题描述:
我是西安人,女方是湖北人,07年在湖北和女方结婚且有一女儿,但婚后女方以回家为由,从我家西安到湖北,之后我到她家去接她回西安,但女方不回我家,来来回回我去接她四次,不肯回,后来我不去接了!现在已经时隔三年了,一年前我都知道她找了另一个男的在一起,而且她也亲口承认了,但当时的他们在上海,我没办法到湖北和她离婚,她本人都不在,我和谁离婚啊!但现在她和那个男的又分开了,我现在要求协议离婚,但她又说不离了,要她的损失费,还说不达到她的满意她不会离婚!我说那就法律来判决吧,现在我们已经分居三年了,请问我这种能叫遗弃家庭成员吗?结婚证在湖北领的,我能不能在西安上诉离婚?湖北和西安路程太远,我能不能把离婚上诉书寄到湖北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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