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某甲与乙签订一份合作建房协议,到期未还甲方支付违约金。请问采取哪几种方式呢?
更新时间:2010-04-19 13:35:07
问题描述:
2003年某甲与乙签订一份合作建房协议,期限为一年,甲(单位)出土地(五亩),乙出资金150万,约定利息5%,到期未还甲方支付违约金。2004年到期后甲迟迟未还,乙方将甲起诉法院,法院裁定查封甲土地并将裁定书送达甲和国土部门。此间甲归还乙30万资金,其余至今未还。2004年底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合作建设四层楼房协议,同样甲出原土地,丙出资金并建设,协议约定建好后一、二层归丙所有,三、四层楼房归甲所有。2005年乙见甲在查封的土地上盖起四层楼房,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甲未还资金和违约金。法院将此楼一、二层70%房间查封(至今闲置未解封)。丙多次到法院要求解封,法院认为房产归属甲为由不予解封。请问采取哪几种方式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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