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问题
更新时间:2010-04-18 22:03:55
问题描述:
一个人要建造养猪场租我30亩地,要求租十年,每年一万,他先交了五万,剩下的以后再交,猪场现已建造起来了,当时没有签订合同,后来找承租人签合同,承租人告知已经与政府签订合同了,说现在这土地的使用权是你的,过几年不一定是谁的了,不与我签了。
请问政府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承租人将钱还给承租人不租给他?如果退钱土地上已建好的猪舍费用是否要给承租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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