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更新时间:2010-04-18 22:00:27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我侄女17岁。现在XX县三中读高二。上周五晚大概九时许,正值晚自习时间,她与一名男同学(据悉两个人在谈恋爱)在校操场观礼台上喜戏时摔下观礼台,随后男孩想把她托回宿舍,但托出几十米后一看不行,就去通知学校,然后把伤者送到XX院,经诊断为颈椎断了。第二天进行了手术。现我侄女刘文文一直处于抢救状态,医疗费已经花了五万多,可能性命难保,但男孩子和校方对此无动于衷,没有明确的态度。请问这事学校和男孩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请帮助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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