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协议让母亲在老年公寓,每个孩子负责一年中的三个月,可是老人给她们的一万元还没有花完呢。
更新时间:2010-04-17 22:22:34
问题描述:
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由于唯一的母亲不能自理,所以房子卖了,四个孩子每个人分到一万元,书面协议让母亲在老年公寓,有专人护理,每个孩子负责一年中的三个月,每月800元,等老人有病住院时,必须都到现场,同时出资解决问题。都签字画押了。可是二姐却忽视协议的存在,第三年的四月份也就是这个月,她和姐夫以家庭困难,没有工作等原因不交老年公寓的钱了。可是老人给她们的一万元还没有花完呢。我知道和她们谈是不顶用了。因为以前就说不清楚。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赢了,她就说没有钱,又能怎么样。如果赢了,起诉的钱是不是输方拿啊,包括律师费?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