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解说!
更新时间:2010-04-18 09:30:00
问题描述:
今天中午新闻,小偷偷车。被物主追赶,小偷在翻路路中护栏的时候。被一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死。
于是小偷的老婆壮告车主与车主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法院最后判的是车主与车主的保险公司,合计赔偿给小偷的老婆36000元。
我觉得这事很不公司。
1。追赶小偷的人,就没有责任了吗?
2。车主和车主的保险公司。为什么要负责赔偿全部的36000元呢。
3。小偷本身什么责任就没有了吗?他是先做的坏事呀。然后产生了这个结果。按理说是罪有应得了。
希望大家能帮我解说一下,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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