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前前后后问她朋友借了6000,没有写欠条,不还就告我,法院会怎么处理?是否会通知家长?
更新时间:2010-04-18 12:39:33
问题描述:
估计是上年9月份的时候吧,那个时候我还和我女朋友在一起,我们都是在校就读的大学生,我今年大二。后来我们出去租房子住了,包括一些生活上的开销,因为当时有些事情要处理,我身上钱不够,她前前后后问她朋友借了6000,没有写欠条,都是网上QQ联系和手机信息联系的,当然信息什么都肯定都没有了现在。后来11月份我们分手后,她要我偿还所有她借来的钱,因为她认为大部分都是我在花,而且她还要我偿还我们在一起时她给我的钱,加上那6000,一共是8000,她说要我还7000,因为我是大学生,每个月也只有1000元生活费,然后之前我一直在拖,到现在前前后后只给了她900元,她说要我一个月还800,不还就告我,她告我我倒是无所谓,主要是怕父母知道让他们担心,毕竟这是我自己的错,不可以让他们替我承担,我是想询问一下,如果说她告我了,法院会怎么处理?是否会通知家长?我已经成年了,但是她说她询问了她的律师朋友,说在中国,如果我现在还没有独立的经济财产,原告可要求被告监护人偿还,我觉得这一点不成立,所以希望律师可以给我一个答复,具体是怎么一个流程,会有怎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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