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非本意写的欠条算不算?
更新时间:2010-04-17 11:39:26
问题描述:
由于女方感情外遇,总想离婚一年多,男方考虑家庭、孩子和社会面子等问题始终没有答应,女方三天两头的到单位闹,男方在感觉实在无颜面的情况下提出离婚(非本意),女方以婚后生活有自己的下岗买段钱为由向男方提出财产诉求,男方觉得在当时的情况下(女方、女方父母到处无中生有的乱臭人)实在不能在一起了,但是本意不想叫孩子没有家,就心想在当时的情况下顾及自己的面子,非本意的答应她所谓为家付出的财务支出(她想家是我自己的,她不应当把她自己的钱用于家庭生活,所以她要这笔钱),就写了个欠条,目的是在当时情况下暂时离婚。请问律师,我在这种情况下写的欠条有效吗?她又在法院起诉我,我怎么应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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