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职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更新时间:2010-04-15 23:15:59
问题描述:
我是08年9月进入公司的,10月转正,但是公司12月才给上的社保,(08年9月、10月、11月3个月的社保一直未给我补缴,公司给的理由是因为我以前未上社保,所以不给补缴。)
签订合同时间为08年9月到09年9月,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未给办续签,2010年3月19号离职,是本人主动离职,已办理完离职交接。其中,09年9月到10年3月工作期间一直未有劳动合同,现在我主动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要求将以前三个月的社保补缴回来吗?未签订合同这几个月,能否申请双倍赔偿?
另3月19号离职,公司就将3月的社保给取消了,请问,这合理吗?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把10年3月的社保也补缴?
请回复,谢谢!我有离职证明、工作名片,证明是公司员工。能否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我离职原因写的是“继续求学”,有没有影响? 谢谢,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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