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定性和量刑
更新时间:2010-04-16 13:59:30
问题描述:
我儿子14周岁和2名同学在放假期间抢其它同学,共5起,其中2起未遂,有2起持甩棍和刀,但未造成被害受伤,法院以抢劫罪定罪,我认为定性不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以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不认为是犯罪;我认为法院应优先以《解释》定罪,而不是刑法!我想申诉希望大家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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