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下属分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工作时间使用公司材料给租户进行装修改造,这种行为属于财物侵占罪吗?多大案值能够定罪?
更新时间:2010-04-14 17:57:50
问题描述:
我公司下属分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工作时间使用公司材料给租户进行装修改造,之后收取改造费并开具盖有假公章(自刻公章,单位未注册)的收据,目前查实的租户只有2户金额不足1万元。
请问:
1. 这种行为属于财物侵占罪吗?
2. 在企业管理范畴内如何才能扩大战果?
3. 多大案值能够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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