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上是这么说的。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均有乙方自行缴付,是不是侵害了我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0-04-13 22:24:24
问题描述:
甲方是老板。乙方是我
我老板聘用我为她的私人司机。工资2000/月。这个月她跟我说降我工资1000.没有书面通知。这能告她吗!
还有一个问题;
她没跟我加金,协议上是这么说的。
因本协议属于甲乙双方个人民事行为,双方确认同意乙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均有乙方自行缴付,甲方无需出資承担。这一条合理吗!是不是侵害了我的权利!我要求她加金,法律能帮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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