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丈夫所欠债务是否需帮偿还?
更新时间:2010-04-11 23:06:51
问题描述:
前夫在我们离婚前,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人担保贷款,后来我发现他在外面搞婚外情,并有证据,我们就离婚了!
我们的房子是我们贷款买的,首期房款都是我本人跟我的娘家亲戚借的,离婚时还没还,房产证是我的名字;
所以在离婚协议中写明:房子归女方,债务归女方(当时写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协商后,房子的贷款及跟我家人借款,都是由我一个人偿还;因为之前不知道他欠钱,只是没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房产"债务)
我前夫帮忙担保的贷款,据说是他本人用掉了;但是当时他担保后拿到的几万块钱没有拿回家里,只是给家里买过电脑椅之类的小东西,现在他帮忙担保的借款人不能还债了;
我想咨询(1):这样的话,他们贷的款,与我有关系吗?我要帮忙偿还吗?
与银行贷款的那人说:因为这个钱不是他本人使用了,所以他要我前夫偿还,如果我前夫没有能力偿还的话,他们要把我的房子卖了给我前夫一半财产来还他的债;
我想咨询(2):他们有权利卖我的房子吗?
麻烦请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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