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时限
更新时间:2010-04-10 13:28:33
问题描述:
由于我父亲去年突然离世,没有留下遗嘱,再加上祖母已老年痴呆,无法通过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方式将遗产交由我母亲继承。
目前尚不能继承的主要是房产,父亲有包括其在内的兄弟姐妹共六人,是否可以等到祖母百年以后,再办理遗产继承?如果那么做的话,祖母的份额是否依旧会被转继承给我父亲的兄弟姐妹,然后需要他们一一表示放弃继承吗(他们应该都会选择放弃的)?如果这么做可行的话,遗产继承的时限有多久,是永久吗?
最后,请问继承遗产有几种途径?一是找公证处,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且神志清醒,并主动提供所有被继承财产的证明,然后按比例收取费用;二是找法院,这个只是听说过,没有去实践过。
请问是否还有其他途径办理?现在这种情况,通过哪种途径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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