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前夫虚假串通的180万元虚假债务,我能否到公安局以诈骗刑事立案?
更新时间:2010-04-10 15:59:33
问题描述:
因长年遭受家庭暴力,我于2007年9月把前夫张某告到法院,基层法院于2008年4月开庭,在法庭上我前夫拿出220万元的虚假债务,其中有与她亲姐姐合谋的虚假债务170万,有与他的好朋友李某合谋的虚假债务70万元。2008年6月09日,基层法院判决离婚生效,我和被告都没有上诉,(因为我前夫说他答应法院判给我的80万元现金,我信以为真。)2008年6月11日,我前夫让他的亲姐姐和他的好朋友李某把我和他告到了基层法院。法院以“延期支付”的名义,冻结了本应判给我的80万元人民币。我现在能否以为前夫与其姐姐和他的好朋友李某,以涉嫌团伙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警立案?我的公民代理人在金华中院提出这两个案子是虚假诉讼案。回答专业,赠送积分,请您做我向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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