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失物品,如何照价赔偿?
更新时间:2010-04-09 19:09:22
问题描述:
3月17号早上,我在越秀区通过“**”托送香水到同区,收货的说下午就能到,最迟明天也会到。收货的人只是问了我是什么东西?我说是香水,100ml的。我第一次快递,也不知道什么保价的。收货的也没有跟我说。我付了10块的运费。第二天下午,我又上网查询3-17 19:45:00 离开广州_东山营业所_东山口营业厅 。我致电**客服电话查询情况,客服说派送中,今天内一定会到。第三天,我又打客服热线,解释说:送错了派送点,重新派发,当天会到。结果到了下午还是没有到,我又打去问,他们也解释不出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状况。到了第四天他们的派送员要培训,下星期才能送。3月22他们说怀疑我的货物丢失了,要再查两天后回复我。然后说确认丢失的事实,还要跟进两天,再回复我关于赔付的问题。得到的第一个回复是按照运费的三倍赔付,我不接受。事件转交保全公司。一直没有消息,我再打**客服,3月31号**说投诉又由他们负责,这次是五倍赔付。我不接受。我的香水市面价值五百多的。又过了几天是要我打去才有回复说最后安排赔付100。然后就把投诉结案了。请问有什么途径、法律条文,可以帮我得到最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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