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0-04-08 19:26:28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子的:我家有个妹妹,于87年和一位离异且带有一个五岁男孩儿的男子结婚。婚后不久,两人于88年10月拥有一个女儿,但是在不久之后,由于男方问题,两人离婚。在96年,经过协商,两人复婚。但是复婚后,此男人只带着前妻的儿子生活,并不管其妻女,而且对女儿也不付抚养费,女儿从离婚到复婚再到现在一直由母亲抚养,父亲并不尽自己的义务。而且,夫妻两人两地分居已经长达6年之久。现在,男方要提出离婚,我想问一下,女方可以要求男方付女儿从复婚后到18岁的抚养费吗?女儿现在21岁了,而且读大学。在女儿上大学期间,双方依旧维持着夫妻关系,但是女儿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由母亲一人承担,请问在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偿付女儿在大学期间的部分费用么? 谢谢您,律师,期待您的回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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