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更新时间:2010-04-08 17:45:58
问题描述:
我叔叔是六合人。在南京打工,上周雨天晚上在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到,抢救无效死亡。当时驾驶员有超速,我叔叔尸检验后发现有饮酒.因为事出江宁开发区,地区空旷,所以,我叔叔没有走人行横道,而是就近过马路.
我叔叔44岁,有亲身父母和养父三个老人需要赡养。两个女儿刚满18岁。
虽然我叔叔的户口本上是农民,但是他在南京打工已有2年,给私人老板做涂料工人。当时意识不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交保险.
请问:
1.我叔叔的赔偿金是应该按照农民户口计算还是城镇户口计算?
2.如果打官司,我们是不是一定要提供叔叔的劳动合同等材料来证明他在城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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