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05-01-15 22:12:01
问题描述:
04年10月份,我与战友准备合伙开办公司,在营业执照未颁发,公司成立之前,由于原协议规定,战友出资60%,我出资40%。并且约定,他为法人。但是实际上,他迟迟未出资,前期的公司筹备期,由我先期垫支购买了设备,并且选好厂房,交付租金。且我委托他购买材料的3000元,他全部挪作他用。鉴于他的所作所为,我决定不想与他合伙开办公司。请问?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使我前期投入设备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