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负什么责任。属于故意伤人么?
更新时间:2010-04-07 18:10:05
问题描述:
我去饭店结账遇到四个喝了酒的人,无缘无故的他们开始骂我,然后抓我头发。在老板的劝说下4人出了饭店的门,随后可能是从自己的车上拿下棍子来开始打我。我在躲避四人的殴打中无意中跑到了厨房,顺手摸起了菜刀,无意中伤到了来拉架的老板,致使他的右手中指肌腱被砍断手指骨砍断三分之二。打我的人有一人被砍到头部和肘部各有5公分的伤口。我想问我对老板的伤属于故意伤害么?应当负什么责任,医药费该如何分摊。打我的受伤的那个人我又需要负什么责任,属于故意伤害么?谢谢!我现在很着急,希望好心人给我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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